当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第一届全国农林院校研究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作者:gxxg编辑:审核:时间:2016-09-14点击:

为激励学科创新服务社会需求,倡导理实并重、刻苦钻研、积极探索学术文化,培养科研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术创新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培养。为做好第一届全国农林院校研究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激励学科创新服务社会需求,推动人才培养加速成果转化。

二、实施细则

(一)作品要求

1.凡在2016年10月1日学籍在册的全日制在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均可申报参赛。

2.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科技发明制作、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三类。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经济、社会、法律、管理4个学科内,且内容与“三农”问题相关。鼓励紧密围绕农林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安全、人类的营养与健康等重大选题,在农学、林学、生命科学和农业工程等领域开展创新研究,在农业与生命科学、资源与环境科学、信息与计算机科学、农业工程与自动化科学、经济管理与社会科学领域形成的具有重要理论价值或重大生产实际意义和有望实现产业化的成果。

3.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申报参赛当年10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员工学术科技或调研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参与过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4.申报者必须为作品认定证书、专利证书、调研报告及发表论文等有关作品上的署名第一作者(员工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员工且不得超过4人。凡有合作者的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分类参加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别进行评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2016年10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若通过,则按博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按照前两年为硕士、后续为博士学历申报作品。

5.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所在单位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6.参赛作品必须由一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推荐,经党委研工部审核确认。

7.竞赛设立作品自查环节,申报学校签订《全国农林院校研究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单位资格审查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全国农林院校研究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接受竞赛组委会抽查。

8.每人限报一件,作品中博士生的作品不得超过作品总数的1/2,学校将会筛选出6件优秀的参赛作品经审定资格后,上报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参加全国竞赛。

(二)申报要求

1.参赛作品申报书统一使用《全国农林院校研究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见附件6),学校管理部门意见空白由学校统一填写。

2.各学院原则上申报博、硕士研究生作品各1件或者学院申报作品总数不超过2件。

3.作品申报书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申报表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学术方向或所涉及的主要学科领域据实填写。此栏若填写有误,将影响作品的最终成绩。作品申报书中的科技发明制作申报表相关内容需填写完整,并提交时附研究报告、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或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电子版。

4.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论文类每篇在8000字以内,调查报告类每篇在15000字以内。作品字数超过限额50%的将直接淘汰。

5.参赛作品的电子版材料(作品申报书、作品材料)上传至工作邮箱。纸质版材料(申报书、推荐书、授权书和作品一式三份作品材料)在10月14日之前报送至丹桂楼211。

6.入围全国竞赛特等奖、一等奖答辩的参赛作品需提交纸质书面材料以及实物作品,报送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7.按照申报书格式要求撰写文章。

(三)竞赛时间安排

1.组织申报时间(2016年9月至2016年10月14日)

9月13日至10月14日:各院组织报名,负责作品的征集、推荐等工作。

10月15日至10月22日:研工部负责各院作品的汇总、初评、资格审查等工作。

10月24日至10月31日:学校将本校申报作品报送至竞赛办公室。

2.初审阶段(2016年11月1日至12月5日)

11月1日至11月18日:竞赛组织委员会组织专家学者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评审,评选出本届竞赛二、三等奖并公布入围特等奖、一等奖答辩的作品名单。

11月19日至12月5日:入围特等奖、一等奖答辩的参赛团队继续完善作品。

3.特等奖、一等奖答辩阶段(2016年12月8日至12月9日)

竞赛组织委员会将组织特等奖、一等奖答辩,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书面评审和答辩两个环节,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作品。

4.总结表彰阶段(2016年12月)

依据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开展各级总结表彰工作。

5.展示转化阶段(2016年12月)

拟举办作品展览展示和成果推介会,集中展示优秀作品,邀请科技水平高、实力强的农林类相关企业参与到比赛中,帮扶重点项目投入市场,将成熟有市场的作品产业化,完善良性循环的产学研转化体系。同时,依据企业需求及人才培养需要,做好参赛员工与企业的互动对接。

(四)奖项设置

竞赛设特、一、二、三等奖,奖项比例分别为入围决赛作品的5%、10%、35%、50%。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类分别按上述比例设奖,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两个学历层次作者的各等级作品获奖数与入围评审作品比例基本一致。

参加决赛的作品,确认资格有效的,由竞赛组委会向作者颁发证书,并颁发相应的奖金。特等奖10个,10000 RMB/件;一等奖20个,5000 RMB/件;二等奖3000 RMB/件,三等奖2000 RMB/件;其中二等奖、三等奖者由学校进行奖励,学校根据申报情况评选优秀奖若干进行表彰奖励。

(五)质疑与处理

本次竞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解释权归全国农林院校研究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织委员会所有。党委研工部负责参赛作品的资格审查、学术诚信等初审等选拔工作。

(六)授权书

本次竞赛所有作品作者须签订《全国农林院校研究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授权书》,授权“全国农林院校研究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主办单位结集出版、在网络公布其作品以供社会监督。

(七)特别说明

全国农林院校研究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农林学科工作委员会指导并由其下设的研究生管理工作研究会主办,第一届全国农林院校研究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由中国农业大学及北京林业大学联合承办,竞赛在研究生管理工作研究会农林管理工作委员会各会员单位中进行,竞赛要求以学校为单位报名,未经学校审批个人单独报名无效。

四、竞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洪亮

联系电话:027-87287176

工作邮箱:jgb@mail.hzau.edu.cn

附件:比赛章程以及各类表格

党委研工部